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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第七届非职业优秀(行进)管乐团队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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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第七届非职业优秀(行进)管乐团队展演的宗旨是通过展演活动,展示我国目前非职业行进管乐团队的创编、表演水平,加强对全国非职业行进管乐团队发展现状的了解,增进各地管乐组织及团队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全国行进管乐艺术的发展和提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次展演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与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主办。
第三条 设立展演组委会负责领导展演活动,下设展演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展演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设立展演评审委员会负责展演评审工作,成员由组委会聘请国内外著名音乐艺术界人士担任。

第三章 展演时间和要求
第五条 中国第七届非职业优秀(行进)管乐团队展演定于2013年4月29日至5月2日在上海举行。
第六条 各参演团队进行5—10分钟之内的行进吹奏表演,曲目自选,提倡选用中国曲目。表演场地为长30M×宽40M。

第四章 参演乐队要求
第七条 每支参演团队的实际表演人数为30人以上。
第八条 各团队的指挥和演奏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不允许特邀指挥和外借演奏员。

第五章 组别、奖项设置及标准
第九条 本届展演分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校、技校)、成人组(含大学、社会系统)共四个组别及特色行进表演团队(旗队、鼓队、鼓号队等),特色行进表演团队评比不分组别。
第十条 评委按音乐演奏、编排方案、表演质量进行综合评分。展演乐队的最终得分是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一条 本届展演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展演优秀奖。凡最终得分在90.00分以上(含90.00分)的团队均获金奖;凡最终得分在85.00分至89.99分的团队均获银奖;凡最终得分在80.00分至84.99分的团队均获铜奖;凡最终得分低于80.00分的团队均获展演优秀奖。
以上获奖团队均颁发奖杯与证书。如该奖项未达到相应的分数则为空缺。
第十二条 展演组委会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编导奖、优秀指挥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组委会对首次参加行进管乐展演的团队特设“中国行进管乐发展奖”;对曾参加过本会举办的行进管乐展演活动两届以上(含本届)的团队特设“中国行进管乐贡献奖”。上述特设奖项均颁发荣誉奖牌。

第六章 报名方式及要求
第十三条 凡具有一定行进吹奏表演能力和水平的非职业行进乐团均可由各省、地市级音协、教委和管乐学会推荐报名。已参加过本会组织的全国展演活动的团队也可直接向本会秘书处报名,报名表可在本会网站下载。初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第十四条 为确保参展团队的展演质量,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凡报名参加展演的管乐团队,必须在2013年2月15日前上报乐队近期的行进吹奏表演录像(DVD、AVI、MPG等视频格式均可)。所呈报的资料必须保证其音响、影像为参演乐队独立演奏、表演。如发现做假现象,即取消参加展演资格。
第十五条 组委会将于2013年3月10日前,发放正式参演及领队会议通知书。

第七章 费用与乐器
第十六条 本届展演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赴上海参加展演的团队一切费用均为自理并自备乐器及辅助表演道具。
第十七条 展演现场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定音鼓、交响大鼓、爵士鼓、马林巴、木琴、颤音琴、钟琴、管钟、低音大锣,并在表演场地规定位置摆放。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初审参展申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00号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秘书处。邮编:100089。网址:www.casbe.cn。电子邮箱:casbexx@hotmail.com。电话:010-51701505(兼传真),联系人:鲁胥18311036606。
本章程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调整或修改,并及时在本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中国第七届非职业优秀(行进)管乐团队展演
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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