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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演奏艺术教学中的两种倾向

董德君 沈阳音乐学院 发表于 2008-04-10 00:00:00, 来源: CnBrass.com
关键词:  


内容提要:演奏艺术中的“程式化”、“情感性格化”,是演奏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同样演奏艺术的教学也受到这两种倾向的影响,并在教学中加以运用,本文想通过对这两种倾向的论述及比较,试图对演奏艺术教学的科学性加以论证。并为演奏艺术教学提供一份参考。

关键词:程式化、情感性格化
内容类别词:表演艺术
演奏艺术跟其它表演艺术一样,无论在欧洲还是在中国,都存在着两种倾向,一种叫做“程式化”的表演手段;另种叫做“情感性格化”的表现方法。这两种倾向长期以来各自以自己的理论观点影响着演奏教学与艺术实践,培养出两种不同类型的音乐艺术人才。

—、程式化
在演奏艺术教学中,“程式化”教学倾向的观点认为:演奏的技术就像是一个个“零件”;把这些“零件”组装起来就会成为一部作品。各种不同类型的“零件’可以表达各种不同的感情。教师的任务就是训练制作“零件”(技术);教学过程就是教师训练学生制作、组装“零件”的过程。待这些“零件”由学生“制作”出来之后,再由教师负责帮助加工,组装成作品。组装成作品的质量如何要由学生的才能高低而决定。一般来说,只要“零件”雕琢的精细,组装出来的作品质量也会高。于是,在演奏与教学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固定程式;渐强有一套渐强的手法,渐弱也同样;各种力度、表情等等都有一套已经训练好了的固定手法。一旦掌握这些手法之后,就可以推而广之,在所有的作品中都可以使用。这种倾向在欧洲很早就存在,而且有些国家在这方面还发展到了相当的高度。特别是东欧一些国家有相当一部分人持这种观点,在他们的演奏与教学中可以明显的看到这些倾向。

二、情感性格化
另一种“情感性格化”倾向则与此不同。它强调学生在演奏时对作品内容有情感上的真实体验;教师在教学时只教给学生以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学生掌握这些基本方法之后可以在尊重作品基本风格的前提下,加入自己的见解;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思维方式处理作品。这些教师可能在教几个学生同一部作品时,由学生的自然生理条件不同,存在的问题不同,个性心理特征和情感体验的不同,教师启发、讲授的侧重点和方式、方法也都不同。这样,可能他的几个学生在演奏同一部作品时,技术与处理方面都不完全一样,但是,每个人都可以演奏的很好,都有自己的特点。

三、程式化与情感性格化之比较
“程式化”的演奏与教学倾向,有其一定的合理内涵。例如:由于在教学中注意加强表演的规范性要求,使培养出来的学生大大都基础比较扎实,演奏规格较高;准确性、尺度性也都会不错。在演奏一部分作品时会获得相当程度的成功。

但是,我们以为,这种教学倾向还是很不完善的,存在着明显的、不容忽视的缺陷:

第一,由于学生会了一套固定的表现手段,可能会导致学生产生“功能固定性”思维,同一种固定的方法和思维方式演奏不同时代、不同风格、不同作曲家的作品;这样就不可能把各种作品的思想内容和风格完满、准确地表现出来,演奏的路子会陷于狭窄、僵化、导致平庸和失败。

第二,由于学会了一套固定的表现手段,误使学生感到自己已经掌握了学习音乐的全部能力;产生“音乐不过就是如此”等错误观念;养成只图省事,不愿动脑筋等一些不良习惯。不愿深入体会、研究与作品有关的材料,而只满足于肤浅的认识。这样的结果,学生的学习能力不但没有得到全面的发展,而且创作的欲望还会越来越低,导致学习热情和兴趣下降,甚至是逃避学习。

第三,由于一旦学会了一套固定的表现手段就会有“一劳永逸”的结果,导致学生片面的追求技术和“唯美”的发音;练习时钻“牛角尖”,脱离开音乐作品,孤立地死“抠”声音和技术,使学生走入歧途。这样发展的结果就会造成空白的、没有表现力的,“千人一面”似的声音;优美而不感人。缺乏技术生命力。

试想,像这样只会用一种单一、固定的表现手段来演奏丰富多采、风格各异的音乐作品时,他的演奏能不是苍白、肤浅和空洞吗?能很好地在把握住作曲家的创作意图的基础上完成创造性的二度创作吗;我们认为这是不可想象的。

而另一种以“情感性格化”为主的教学倾向,注意了学生的身心发展和个别培养,学生在掌握了教师教给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之后,在学习和演奏时能有更多自己思考、研究的余地,这就大大地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学生的热情;挖掘出了学生内在的潜力,培养了自我学习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经常会有这样的一种愿望:当他对一部作品没有很深的理解或在感情上产生一定的共鸣时,他不愿意演奏这部作品,但是一旦他真正地理解了这部作品深刻的内涵、而且在情感上喜欢上了这部作品时,他就产生了强烈的表现欲望;就会积极的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地努力把这部作品演奏好。而且他总是充满热情地处处搜集、捕捉一些与这部作品有关的感觉和背景材料,“用心灵来演奏”(冯.卡拉扬语)。当他在学习中遇到了困难时,虽难而有趣、知难而上;心理上还会产生一种克服困难和创作上的快感。

这样的教学方法,会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得到全面、充分的发展,而很快地会找到作品的音乐形象;准确地把握住作品的语言和风格以及解释这部作品的最佳方法。这样,他的演奏会越来越亢实和成熟,创造性思维能力会愈来愈高,创作表现欲望就愈来愈旺盛。长而久之,逐渐就会形成自己的演奏风格与特点,最后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

我们认为情感性格化的教学倾向是较为科学的,因为这种教学首先发展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启发自己解决问题、摆脱依赖思想,促进了创造思维从多方面得到迅速发展。学生如果仅仅掌握了一些固定的表现手段作为演奏全部音乐的“万能钥匙”是绝对不够的;“一把钥匙开万把锁”式的教学只会培养出平庸的演奏员,决不会培养出音乐家。科学的教学应是“什么钥匙开什么锁”。对待不同的学生就要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不同音乐作品就要用不同的的方法来演奏。

但是,单纯强调一种倾向而完全否定另一种倾向,也是不科学的态度。我认为,完善的教学应该站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将其两种倾向的合理内涵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之“珠联壁合,相得益彰”。适应顺序性、阶段性与个别差异的观点,并注意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启发性原则,对于学生发展的不同阶段在教学上要有所侧重:对初学者和程度较低的学生要特别侧重于打好基础,严格要求;以模仿为主,并注意规范。待学生达到一定程度和技术上比较成熟后,就应侧重于学生自学能力方面的培养。适当的放手,留给学生一些“空间”,由学生自己“填补”。并注意培养学生“求异”的思维,形成创造性的独立的解决问题能力。

这样,学生学习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严格的“程式”,又能充分的发挥出自己的“情感性格”,在忠实于作曲家所提示出内容的基础上,创造出鲜明的、生动、感人的音乐形象,成为具有高度技能、技巧,又有自己艺术风格的高层次的音乐艺术人才,这才是演奏艺术教学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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