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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廷荃《爵士萨克斯即兴演奏教程系列Ⅱ》上市

发表于 2018-10-07 23:01:09, 来源: CNBrass.com

前 言
我在1997年完成了自已的第一本教材,并命名《爵士萨克斯即兴演奏教程》。当时的心情是既兴奋又忐忑!兴奋就不用说了,忐忑的是不知道这本书投入市场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必竟那是我第一次写书,而且这也是第一本由中国大陆的人编写的爵士乐教程。光阴似箭,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这本书已经几经再版并几经盗版,而且至今仍被许多学习者采用,这就足以让我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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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时代在进步,人的思想意识在变化,包括我自身对爵士乐的的认知也在提高。回首看自已二十年前的作品,虽然庆幸没有给学习者传输太多错误的观点,但毕竟还是有许多遗憾与不足。尤其是当今的中国爵士乐界已经和二十前不可同日而语了。所以我萌生了要把这本书重新编写、让其更加完善的想法。加上这二十年的教课和研究,我也积累了很多心得和经验,希望把这些东西整理成章,拿出来与大家交流、共勉。

了解我写书风格的朋友一定知道,我是不会去写那些别人都已经写滥的课题的。别人说这的话何须我再说?但是二十前写那本书,因为国内没有,所以我怎么写也是新的,也是与众不同的。当今市场上、网络上各种各样爵士教材已经多得不胜枚举,而爵乐中大家公认并广泛采用的学习方法就那么些,那究竟如何才能写出新意呢?我的想法是从学习的程序上来作文章。也就是说:知识就这么多,先学哪个,后学哪个,每项知识之间如何串联,怎样把各项知识排列成系统,这是关系老师教学成果的重要因素。我见过国内许多优秀的爵士乐演奏员讲课,可能是爵士乐手比较喜欢即兴,所以虽然每次讲课内容都不错,但是课与课之间、甚至在一个课上讲的各项内容都缺乏必然的联系,没有由浅到深、循序渐进的教学程序。

这样的教课方式很容易让学生摸不着头脑,或者是教出来的学生某一项很强,但另一项却很差甚至完全不会。我的第一本教材在程序的编排上现在自我感觉也不是非常合理,所以新书在程序编排上作了很大的改变。举例说:原先我是让学生学会所有的和弦和音阶之后才进入即兴演奏。但这样做往往会使学生学了新的忘记了旧的,因为把所有的音阶都练会练熟需要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练会的东西长期不用就忘记了。所以新书采用的程序是按调式分章节。

譬如这次完成的第一册,我只讲自然大调,分为四个部分,先后为和弦——音阶——乐句——乐曲。当你练完这一册,你就可以在自然大调的乐曲上作即兴了。然后下一册我们练小调,再下一册我们练布鲁斯……所有调式都按这样的四个步骤练习。这样做的好处是你学会了一种调式就必须在这种调式上作即兴,你就轻易不会把这种调式上的和弦、音阶和乐句忘记了。这类程序改变新书与旧书相比出现了很多,我就不在此一一祥叙了。

第二个改变是我自身对音乐认识的改变而引起的书中的改变。我也举一个例子:年轻的时候,我也和现在许多爵士音乐人一样,认为爵士音乐应该本土化,所以写书时许多思维方式都是尽量本土化的。譬如写和弦标记,我把#、b记号标在字母左边,因为中文的读法是先读升降记号而后读字母,所以中国人比较习惯先思考升降号然后再思考音名;但是国际上通用的乐谱都是把#、b记号标在字母的右边,因为英文的读法是先读字母而后读升降记号。那么到底是按中国人的习惯来标注还是按国际惯例来标注呢?旧书我采用前者但新书我采用后者,因为我现在意识到:爵士音乐是一种美国文化,碰到的大量乐谱和教材,都是按美国标准来写。如果我们在学习时看到的和弦标记与美国标准不同,那以后再看到国标通用的标记就会很不习惯。这一类变化在新书中也作了不少。

我在写这篇前言之前去看了看自已二十年前写的旧书的前言,由于中国的爵士乐已经在二十年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我当时写书的周边情况完全不同了。所以当时指出的某些问题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这是非常令人高兴的事。我把旧书的前言在本书中一并奉上,希望让年轻人了解一下我们当时的环境。

前言《爵士萨克斯即兴演奏教程》
在我的演奏和教学生涯中,遇到过许多同行和学生,他们都希望了解爵士音乐的即兴演奏方法和规则。在欧美国家甚至日本,有关爵士乐即兴演奏的教材多的不胜枚举。可惜的是目前国内能用英语或其他外语通读外文教材的乐手实在不是很多,以至于许多乐手拿到教材后仍然不知道改从何练起。另外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许多在外国乐手身上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在中国乐手身上却经常出现。鉴于以上两点,我一直想编写一本适合中国演奏员学习和了解爵士音乐的教材。

本书命名为《爵士萨克管即兴演奏教程》,我想,既然以“爵士”二字开头,就应该对这一词汇作一下简单的说明,因为在许多学习者的头脑中,爵士音乐的概念是不甚明了的。毕竟爵士音乐在中国大陆崛起只是最近几年的事。对大部分人来说是比较陌生的。什么是爵士乐,什么不是爵士乐?这是我经常被问及的问题。要对爵士乐下一既完整又准确的定义,这恐怕是我力所难及的。我在此只能对一些比较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简单谈谈看法。

美国人弗兰克·蒂罗(FRANK TIRRO)在所著《爵士音乐史》一书中指出:“爵士乐首先是一种跳舞音乐。”不可否认,爵士音乐在比波普流派诞生之前是和跳舞密切相联的,尤其是摇摆时代,乐队大多在舞厅演奏,摇摆乐声起,舞者翩翩。这也就是被费兹杰拉德称之为纸醉金迷的“爵士时代”。但随着比波普流派的出现,爵士乐就和跳舞音乐分道杨镳了。因为与摇摆乐配套的摇摆舞从来没有在中国大陆流行过,摇摆乐也就根本不可能在中国的舞厅立足。另外,舞厅音乐和爵士音乐从演奏技巧到音乐内涵方面都有着天壤之别,两者是绝不可同日而语的,学习者务必分清。

费兰克·蒂罗接着指出:“爵士乐并非根据演奏什么曲子,而是根据怎样演奏而给它下的定义。”在有些人的概念中,好像演奏爵士音乐家经常选用的乐曲,就是在演奏爵士乐了。这也是非常错误的,演奏爵士乐并非看你在演奏什么乐曲,而是看你用哪一种方式在演奏。詹姆斯.拉斯特乐队曾演爵士乐名曲“TAKE FIVE”但该乐队并不认为他们在演奏爵士乐,因为他们采用的是轻音乐的演奏方式;著名的次中音萨克管演奏家布莱恩.史密斯曾录制过一盘独奏曲,选用的绝大部分是象MISTY这样的爵士乐常用名曲,但他却不在这盘录音上冠以“爵士”之名,原因是他采用的也是轻音乐的演奏方。

下面我再谈一谈即兴演奏和爵士音乐的关系。众所周知,爵士音乐是离不开即兴演奏的。那么,是否作了即兴演奏就一定是爵士乐了?答案当然为“否”。因为摇滚乐、流行音乐、布鲁斯音乐甚至古老的管风琴音乐以及中国民乐都需要作即兴演奏。爵士音乐的即兴演奏是指用爵士乐特有的音乐语汇去表现音乐。因此学习者千万不要认为能作即兴演奏的人就已经是跨入爵士乐音乐的门槛了。

对于目前国内绝大部分萨克斯管演奏员来说,爵士乐即兴演奏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是由于历史、民族和文化三个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从历史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中国的文化艺术从五十年代开始就受前苏联的影响,视西方文化为洪水猛兽。前苏联大文豪高尔基对爵士音乐充满贬意的评论(尤其是对萨克管)至今仍被某些人视作圣旨而顶礼膜拜。在九十年代以前的岁月,爵士乐一直被认为是西方社会腐朽没落的象征。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深入,中国人的观念起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以前被视作“糟粕”的东西,突然之间变成了“精华”。爵士乐正是这样,以前被人嗤之以鼻,如今却要争相学习了。然而毕竟从本世纪初爵士乐诞生至今已有整整一个世纪,我们落后于他人太多太多。要想赶上去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这就是我们学习爵士乐感觉比较吃力的历史原因。

从民情上来说,中华民族善于低头拉车而不善于抬头寻路。中国的演奏员绝大部分愿意看着乐谱循规蹈矩地演奏,而不愿意发挥自已的想象力,去创造乐谱以外的东西,有许多音乐素养和演奏技巧都非常出色的演奏员,当他们一旦失去乐谱,马上就变得一筹莫展。这也和我们国家长期采用的教育方式有很大关系。

再从文化上来分析:中国传统的音乐观念一直是重旋律而轻和声的。我国的许多作曲家写作时都是先写好旋律,然后再去配和声,有些甚至于找别人配和声。而欧美的作曲家一般都采用旋律与和声同步进行的立体思维方式。中国的演奏员与听众一般对旋律比较敏感而对和声相对迟钝,可偏偏爵士乐即兴演奏的根据是和声而非旋律。这就迫使中国的演奏者不得不扬“短”避“长”。

由于上述三方面的原因,中国人学习爵士音乐的确要比欧美人甚至日本人困难一些。然而,事物是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的,今天的落后并不等于永远落后。从最近几年爵士乐爱好者的圈子日益扩大这一点上就不难看出,爵士乐必将在中国得到普及和发展,作为一个喜爱爵士乐,又接触爵士乐比较早的音乐人。我觉得有责任为普及爵士乐做一点工作,这也是我编写本书的目的之一。由于爵士乐在中国只是刚刚起步,我自已也只是在学习和探索之中,编写的东西难免会有幼稚和谬误之处。我仅希望拙作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随着爵士音乐越来越被中国人了解和喜欢,相信更好的教材一定会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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